夏日的蚊虫很是扰攘,让我本在屋檐静静站立一儿不够。我鼓勇气,走了前门,敲了敲门。
门很快打,他站在我面前。
扑面的,是我熟悉的气味。薄荷味的洗水,带一点点金盏花的甜味。那是永远叫人无法抗拒的气味。
他穿着白色的T恤,有任何数字图案的T恤,像从市场买的七块钱一打的那廉价货,洗的旧。有一双灰色的塑料拖鞋,露圆圆的脚趾修建整齐的指甲。
我就,又现在他的视线。我承认,就在那刻,我有意识重逢究竟意味着什。直我他的眼睛,我已经的话已经忘记了一半。哦不,是已经完完全全忘掉。——我从他的眼睛了那仰头的己,是那虔诚卑微的表情。竟一曾经。
我是怎了?
请老证,些日,我几乎忘记了“路理”两字的结构笔画,连念许久不再念。是,是谁说,遗忘是了更深刻的记忆?
我不由主的伸手臂,跌进他的怀抱。
幸,他有拒绝,是抱住了我。
我就拥抱着,一秒,所有的疑问被抛脑,我提不提。“我病了,一场病,差点死掉。”他在我耳边轻声说。
我全身颤抖,他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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